中國人從古到今歷來重視植樹造林。《禮記》有言:“孟春之月,盛德在木”。早在公元前五帝時代,舜便設立了九官之一的“虞官”,處理全國的林業事務。
清明節是中國古代重要的植樹時間。清明前后,春陽照臨,春雨飛灑,種植樹苗成活率高,成長快。因此,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清明植樹的習俗。
新中國成立后,政府逐漸加深了對植樹造林重要性的理解。1979年2月23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根據林業總局的提議,通過了將3月12日定為中國植樹節的決議,這項決議的意義在于動員全國各族人民積極植樹造林,加快綠化祖國和各項林業建設的步伐。將孫中山先生與世長辭之日定為中國植樹節,也是為了緬懷孫中山先生的豐功偉績,象征中山先生生前未能實現的遺愿將在新中國實現并且要實現得更好。
1981年12月13日,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決議指出,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決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人人動手,每年植樹,愚公移山,堅持不懈”。1982年的植樹節,國務院頒布了《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鄧小平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種下了義務植樹運動的第一棵樹。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連續10年參加首都義務植樹活動,多次談到造林綠化的重大意義。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引下,全黨全國人民向著建設綠色家園的美麗夢想拼搏奮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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